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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啟用石湖校區第四教學樓功能性智慧型教室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13日 08:31 浏覽:

關于啟用石湖校區第四教學樓功能性智慧型教室的通知

 

各教學單位:

為滿足信息化教學和課堂教學模式改革的需要,學校将石湖校區第四教學樓教室改造成了一批設施先進的多媒體智慧型讨論教室及錄播教室(附件一)。為滿足各教學單位需要,提高該類教室的使用效率,現就本學期試用期間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功能性智慧型教室使用範圍

(一)讨論教室:主要用于小班化教學,如進行合作性學習、實施翻轉課堂、進行小組互動研讨及其它有關研究性學習活動。

(二)錄播教室:主要用于慕課教學、教育和教學活動有關的視頻錄制、精品資源共享課和精品課程視頻錄制、多媒體和教學信息化教學競賽視頻錄制等。

二、功能性智慧型教室使用安排

(一)功能性智慧型教室使用原則:由于智慧型教室資源有限,一般不考慮一門課程整體在該類教室上課,任課教師可根據課程教學内容和實際需要,選取部分學時在該類教室進行教學,教室使用采取臨時借用模式。

(二)功能性智慧型教室使用流程:由拟使用任課教師提前填寫《功能性智慧型教室使用申請表》(附件二)交所在學院審核,經學院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教務處審批,教務處審核批準後下發使用教室通知單交教室管理人員。

(三)功能性智慧型教室使用規定:教師在使用智慧型教室前務必參加信息建設與管理中心的培訓,事先熟悉教室環境和設備使用方法,同時在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功能性智慧型教室管理規定》(附件三)的相關要求。

三、其他事項

學校将于第四周開始啟用功能性智慧型教室,第四周每天下午13:30—16:00,信息建設與管理中心技術人員将進行現場指導和培訓。

請各教學單位認真做好智慧型教室的使用動員和審批工作(特别是各教學單位推薦的示範性教學模式改革課程和雙語課程),合理使用智慧型教室,使其充分發揮作用。請拟在第十二周(5月8日—5月12日)使用智慧型教室授課的教師于3月17日之前将申請表格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由教務處統一審核安排教室。

                                                                                                                       教務處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石湖校區第四教學樓功能性智慧型教室一覽表

 附件二功能性智慧型教室使用申請表

 附件三功能性智慧型教室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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